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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建设新闻网》江苏盐城: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
发布日期:2023-11-20 16:09 浏览次数:

 

江苏省盐城市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》和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》两项政策。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》共8条,主要涉及购房补贴、企业团购补助、支持“换新购”、调整安置房房源筹集和结算方式、发展租赁市场、国企收购存量新房和旧房等方面内容。

其中提出实施购房补贴,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,对在盐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%的购房补贴;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(含)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,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%的购房补贴。

在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方面提出,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,对企业团购10套(含)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,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%购房补助,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,期限不高于5年。

在支持“换新购”服务方面提出,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,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,在享受新房契税补贴的基础上,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30%的购房补贴。房地产行业协会指导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为“换新购”提供服务。鼓励各区和市国有企业将“卖旧”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对象。

在调整安置房房源筹集和结算方式方面提出,加大棚户区(含危旧房)改造和城市更新力度,鼓励通过团购新建商品房用于安置。鼓励被征收人使用结算凭证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(或准现房)。提高奖励标准,根据购房时间实施10%、12%、15%分段奖励。

另外,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》共6条,主要涉及土地供应、产品品质、规划设计、助企纾困、优化服务等方面内容。

 

来源:盐城发布 

2023年11月13日《中国建设新闻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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